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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实施,化妆品标签面临重新注册…

发布时间:

2022-05-04

2022年5月来了!很多新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例如私家车新车上牌将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物业费收取将有法可依等等都和我们个人生活息息相关,那又有哪些新规定涉及直销行业呢?从市场监管角度,小C带你了解一下。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实施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办法》规定对化妆品进行标签标识。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新《办法》的实施,明确规定,禁止明示或暗示有医疗作用;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使用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地描述;利用商标、图案、字体颜色大小、色差、谐音或者暗示性的文字、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方式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使用尚未被科学界广泛接受的术语、机理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贬低其他合法产品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标识、奖励等进行化妆品安全及功效相关宣称及用语;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公益性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标注庸俗、封建迷信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此前未按此标准注册的化妆品,都需要完成标签的更新。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宣称使用人群包括“婴幼儿”“儿童”的化妆品,分类编码中应当包含对应序号,并按照“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要求管理。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功效宣称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功效宣称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也是说,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类别。因此,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不代表该产品已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反有组织犯罪法》 5月1日正式实施

《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